贵我双方的合作对我方至关重要。作为您的综合物流合作伙伴,我们致力于保障您的供应链运作灵活顺畅、连通高效。马士基始终密切关注局势变化并及时作出应对,全力确保您的物流业务维持最高运营效率。
受当前中东局势及燃油成本上涨影响,我方需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
本次为临时性特殊举措,将于未来数周执行,计费规则如下:
- 由原月度审核调整为每周审核
- 此期间不执行原有调价触发机制
- 每周五发布下周附加费最新标准
该附加费将持续征收,直至足以覆盖新增运营成本为止。账单中将以代码 EFS(出口燃油附加费) 与 IFS(进口燃油附加费) 列示。
希腊地区自 2026 年 5 月 18 日起执行标准:拖车燃油附加费 5%
我方将持续按各国实际情况逐一评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附加费政策。
价格计算日期(PCD)
非 FMC 监管货物:价格计算日期以应客户要求出具的最新订舱确认单中,首条船舶的预计开航时间(ETD) 为准。FMC 监管货物:价格计算日期以马士基及其授权代理取得运输单据所列最后一个集装箱控制权的日期为准;FMC 相关附加费自2026 年 6 月 11 日起正式生效。
进口货物(即货物从起运港发运后,另行委托安排目的港内陆拖车段):附加费按进口业务建档日期核算。
